麝香痔疮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麝香痔疮栓
|
维U颠茄铝胶囊Ⅲ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马应龙 |
|
| 规格 | 1.5g*18粒 |
45粒 |
| 剂型 | 栓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二甲亚砜。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每粒含氢氧化铝0.14g,维生素U(氯甲基蛋氨酸)50mg,颠茄浸膏10mg。 |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弹头型或鱼雷型的栓剂;具冰片香气。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国药准字H1402378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本品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 |
| 用法用量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1.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1.阑尾炎或腹症患者禁用。2.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
妊娠3个月内慎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3本品可引起便秘。4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有便秘作用,甚至形成粪结块。2.氢氧化铝用量大时可吸附胆盐,因而减少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特别是维生素A。3.对阿托品或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颠茄也可产生不耐受。4.下述疾病患者应慎用:(1)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弱,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2)反流性食管炎。(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4)青光眼(闭角型或潜在型)。(5)急性出血伴有心血管功能不全。(6)肝肾功能中度损害。(7)高血压。(8)甲状腺机能亢进。(9)重症肌无力。(10)植物神经疾病。(11)前列腺肥大,尿路非阻塞性(膀胱张力减低)疾病及尿路阻塞性疾病。(12)溃疡性结肠炎。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的同时应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氢氧化铝能与其他药物结合而影响疗效。2.本品可减弱甲普氯普胺、多潘立酮的作用,不宜同服。3.本品如需与西米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合用,至少需间隔1小时。4.本品与肠溶片同服,可使肠溶片加快溶解,不应同用。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