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缓释片对比阿司匹林肠溶片

1图 格列齐特缓释片

格列齐特缓释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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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齐特缓释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格列齐特缓释片 格列齐特缓释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30mg*30片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格列齐特缓释片。

2-(乙酰氧基)苯甲酸。

性状

生产企业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健民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209

国药准字H14020704

作用与功效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 型)。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用法用量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建议于早餐时服用。2.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 (血糖,HbA1c)来调整剂量。3.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1)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2)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2.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3.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2)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3)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调整。(4)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4.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2)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可合并胰岛素冶疗。5.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6.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4)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5)或遵医嘱。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不良反应

1.低血糖。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禁忌

1.对于达美康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与糖尿病有关的危险:未控制的糖尿病(妊娠性或永久性糖尿病)是先天性畸形和产期死亡率发生较高的原因。为了减少先天性畸形的危险,血糖必须在妊娠期间达到最好的控制。2.不论是1型还是2型糖尿病,是妊娠性或永久性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是必须的。3.对于后一种情况,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服用格列齐特患者偶然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药物治疗改为胰岛素治疗;对这样的病例,不必机械地建议中止妊娠,但应进行特别护理并做专门的产前检查,对其妊娠进行监护。4.建议对新生儿进行血糖水平监测。5.哺乳:由于缺乏论证格列齐特进入母乳的资料及考虑到产生新生儿低血糖危险,因此用此药治疗期间禁忌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对65 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片的服法按65 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药理作用

本品为磺脲类口服降血糖药。 药效学性质?格列齐特是一种磺脲类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结构中含有氮杂环,因而具有不同于其它磺脲类药物的特点。 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显著增加餐后胰岛素和C-肽分泌水平,其疗效可持续至治疗二年以上。 除了这些代谢性质外,格列齐特还有一些血液生化特性。 ⑴对胰岛素释放的作用: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观察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⑵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直接抑制以下两个导致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发生的途径,明显减少微血栓的形成: ·部分抑制血小板凝聚和粘连,并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β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通过增加t-PA活性,对血管内皮纤溶活性发挥作用。 毒理研究:重复剂量的毒理实验及遗传毒性实验,未见任何对人类的危害。无长期致癌试验。动物中未见畸形发生;仅有在用药剂量达到人类最大推荐治疗剂量的25倍时,观察到动物胚胎重量减轻。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2.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剂量,并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3.年纪较大、营养不良或身体状态有改变的病人,肾上腺功能不全或垂体机能减退的患者,对于抗糖尿病药物产生的降血糖作用尤其敏感。在老年患者和用B阻断剂治疗的患者中很难诊断出低血糖。4.本药只能处方给每天饮食规律(包括早餐)的病人。如果不按时用餐,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有规律地摄入碳水化合物很重要,并避免用餐次数不够或饮食中含碳水化合物不足。低血糖更易发生在低热量饮食的患者中,或者经过了长时间的大量运动,或饮酒之后,或者合并应用其它降血糖药的患者中。5.肾脏或肝脏功能不全会改变达美康在体内的分布,肝脏功能不全还会降低新的葡萄糖生成的能力;这两个作用会增加严重低血糖反应的危险性。6.血糖不均衡:在发烧、外伤或感染的病人,或进行外科手术的病人中,用抗糖尿病药物控制血糖浓度的作用会有下降。在这些病例中,有必要中断本药的治疗而使用胰岛素。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以下药品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危险,禁止联合应用:咪康唑(全身途径,口服凝胶):增加降糖作用并可能会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昏迷。 2.不推荐联合应用:(1)保泰松(全身途径):增加磺脲素药物的降糖效应[取代它们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和(或)减少它们的清除]。最好使用一种相互作用少的消炎药剂,否则,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在与消炎药剂一同使用时,在治疗期间和中断治疗阶段,有必要需调整药物剂量。 (2)酒精:增加低血糖反应,尤其是氯磺丙脲、格列本脲、格列甲嗪、甲糖宁(通过抑制低偿性反应),同时具有增加低血糖昏迷发作的危险。避免摄入酒精或使用含有酒精的药物治疗。 3.联合应用需谨慎: (1)B受体阻滞剂:所有的B受体阻滞剂均能掩盖某些低血糖症状,例如心悸和心动过速。大多数非心脏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会增加低血糖的突发和严重性。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特别是治疗开始时。 (2)氟康唑:增加磺脲类药物的半衰期和发生低血糖症状的危险。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进行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必须时在以氟康唑治疗时调整磺脲类药的剂量。 (3)血管紧张。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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