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环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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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环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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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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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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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20%,50ml),每瓶含人血白蛋白10克装量为20%浓度人血白蛋白5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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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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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1.0ml注射液含:10g全蛋白至少含有96%人血白蛋白钠:0.17g(7.5mmol)钾:不超过0.004g(最高0.1mmol)N-乙酰-DL-色氨酸:不超过19.62mg(0.08mmol)/g白蛋白辛酸钠:不超过13.30mg(0.08mmol)/g白蛋白不含防腐剂分子量:66300 |
| 性状 |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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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国药准字S20083020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1.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小儿休克。|2. 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 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 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
| 不良反应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 禁忌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3.严重贫血患者。|4.肾功能不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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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5%人血白蛋白溶液尚未进行动物生殖方面的研究。尚不清楚给妊娠妇女输注5%人血白蛋白溶液时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或是否会影响生殖能力。只有当明确需要时,才可给妊娠妇女使用5%人血白蛋白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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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如剂量对儿童的体重是合适的,给儿童使用5%人血白蛋白溶液不会产生特别的或明确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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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如有必要应用时,应在医师指导和严密观察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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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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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环磷酰胺可增加血清尿酸水平,与抗痛风药如别嘌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同用,应调整抗痛风药的剂量,使能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疾病;别嘌醇可增加环磷酰胺的骨髓毒性,如必需同用应密切观察其毒性作用。2.与大剂量巴比妥、皮质激素或氯霉素同用,可增加急性毒性。3.与阿霉素同用时,可增加心脏毒性。4.可抑制胆碱酯酶延缓可卡 因的代谢,延长可卡 因的作用并增加毒性。5.环磷酰胺可降低血浆中假胆碱酯酶的浓度,加强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 |
本品不宜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