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菌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尤其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等原发性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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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莫匹罗星。乳膏基质为聚乙二醇。化学名称:9-{4-[5-(2,3-环氧-5-羟基-4-甲基己基)-3,4-二羟基四氢吡喃-2-基]-3-甲基丁-2-烯酰氧}壬酸。分子式:C26H44O9分子量:500.6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N,N-二甲基-3-二苯并(b,e)-噁庚英-11(6H)亚基-1-丙胺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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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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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C20160015 |
国药准字H2003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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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菌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尤其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等原发性皮肤感染。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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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取适量软膏涂一薄层于患处,每日3次,5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但不超过10天,需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覆盖。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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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莫匹罗星软膏很少引起过敏反应,偶尔有一些轻微的副作用,如在用药部位伴有烧灼感,刺痛感及瘙痒等。【禁忌】对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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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明确;尚无足够的哺乳期用药的人体和动物数据。儿童用药:儿童用法用量同成人“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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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菌药物,适用于敏感细菌,尤其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毛囊炎、疖肿等原发性皮肤感染。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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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具有阻断H1和H2受体的作用,同时也是胆碱能受体和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其阻断H1受体效价比苯海拉明强775倍,比安太乐强56倍,比赛庚啶强11倍。用本品117mg/kg、83mg/kg、50mg/kg皮肤给药,对右旋糖酐引起的小鼠全身性瘙痒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小鼠的皮肤血管通透性有明显的降低作用,而且比苯海拉明强,并抑制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过敏反应,对三种过敏模型的抗过敏作用均呈现较好的量效关系。毒理学本品对完整的以及破损的皮肤产生中度刺激性,但停药一周可完全恢复。小鼠(口服)LD50148~178mg/kg,大鼠346~46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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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莫匹罗星软膏不适用于眼内或鼻腔内。如于脸部使用本品,应避免接触眼睛,如误入眼内,应用水冲洗。 2.软膏基质中的聚乙二醇能被有创伤皮肤吸收后经肾脏排泄,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3.置于儿童不易触及之处。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