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便灵胶囊对比硫酸阿托品片

3图 通便灵胶囊

通便灵胶囊

OTC甲类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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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便灵胶囊
通便灵胶囊
通便灵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通便灵胶囊 通便灵胶囊 硫酸阿托品片 硫酸阿托品片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以岭

规格

0.25g*30粒

0.3mg

剂型

胶囊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番泻叶﹑当归﹑肉苁蓉。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C。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味微 苦、咸。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364

国药准字H36020797

作用与功效

本品泻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热结便秘,长期卧床便秘,一时性腹胀便秘,老年习惯性便秘。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6粒,一日1次。

口服:0.3~0.6mg,3次/d,极量每次1mg,3mg/d。

不良反应

服后有轻微的腹痛。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3)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4)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5)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禁忌

孕妇忌服。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口服:每次0.01~0.02mg/kg,每日三次。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慎用本品。

药理作用

本品为便秘类非处方药药品。在胃肠吸收后,兴奋骨盆神经节以收缩大肠致泻;刺激大肠平滑肌,增加其张力和蠕动,减少水份吸收,对多种细菌有抑制作用;止血、解痉作用。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2.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4.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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