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甲氧氯普胺片
|
硫酸阿托品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g |
0.3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C。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161 |
国药准字H3602079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口服:0.3~0.6mg,3次/d,极量每次1mg,3mg/d。 |
| 不良反应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3)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4)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5)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 禁忌 | 1. 下列情况禁用|(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 |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小儿不宜长期应用。 |
口服:每次0.01~0.02mg/kg,每日三次。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慎用本品。 |
| 药理作用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
| 注意事项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与对乙酰氨基酚、左旋多巴、锂化物、四环素、氨苄青霉素、乙醇和安定等同用时,胃内排空增快,使后者在小肠内吸收增加。|2. 与乙醇或中枢抑制药等同时并用,镇静作用均增强。|3. 与抗胆碱能药物和麻醉止痛药物合用有拮抗作用。|4. 与抗毒蕈碱麻醉性镇静药并用,甲氧氯普胺对胃肠道的能动性效能可被抵消。|5. 由于其可释放儿茶酚胺,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高血压病人,使用时应注意监控。|6. 与扑热息痛、四环素、左旋多巴、乙醇、环孢霉素合用时,可增加其在小肠内的吸收。|7. 与阿扑吗啡并用,后者的中枢性与周围性效应均可被抑制。|8. 与西咪替丁、慢溶型剂型地高辛同用,后者的胃肠道吸收减少,如间隔2小时服用可以减少这种影响;本品还可增加地高辛的胆汁排出,从而改变其血浓度。|9. 与能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如吩噻嗪类药等合用,锥体外系反应发生率与严重性均可有所增加。 |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2.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4.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