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氨酰胺颗粒对比硫酸阿托品片

3图 谷氨酰胺颗粒

谷氨酰胺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谷氨酰胺颗粒
谷氨酰胺颗粒
谷氨酰胺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谷氨酰胺颗粒 谷氨酰胺颗粒 硫酸阿托品片 硫酸阿托品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0.3mg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谷氨酰胺化学名称:L-2-氨基戊酰胺酸分子式:C5H10N2O3分子量:146.15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阿托品C。

性状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54

国药准字H36020797

作用与功效

主要适用于烧伤、创伤、大手术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也可用于那些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的辅助治疗。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日10~30克(4~12袋),一日三次。用温开水溶解后服用,即配即用,疗程一周。

口服:0.3~0.6mg,3次/d,极量每次1mg,3mg/d。

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便秘,腹泻,呕吐,偶尔有胃部不适等。

1.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1)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2)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3)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4)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5)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2.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禁忌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孕妇使用需考虑用药的利弊。本品可分泌至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口服:每次0.01~0.02mg/kg,每日三次。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慎用本品。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体外实验表明:谷氨酰胺对胃、肠粘膜损伤具有保护和修复作用,其原因为谷氨酰胺对胃、肠粘膜上皮成分已糖胺及葡萄糖胺的生化合成有促进作用。在幽门结扎的大鼠实验中,口服给予谷氨酰胺,可见谷氨酰胺能抑制由阿司匹林、消炎痛所造成的溃疡。据文献报道,本品对机体谷氨酰胺缺乏造成的肠道结构及粘膜损害,具有保护作用,并有利于肠道吸收功能和机体免疫功能的恢复。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注意事项

1.使用谷氨酰胺颗粒及,应用温开水溶解,即配即用。 2.应监测碱性磷酸酶、SGPT、SGOT和酸碱平衡。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6.下列情况应慎用:(1)脑损害,尤其是儿童。(2)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3)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4)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5)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6)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药物相互作用

与其他药物尚无发现配伍禁忌。

1.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2.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4.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