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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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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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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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40 |
H201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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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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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用于扩瞳时,一般1次1~2滴,或者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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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眼部不适、视力模糊、头痛、眼压升高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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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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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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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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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滴眼时避免污染滴管;2. 滴后压迫泪囊区23分钟;3.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4. 避免过量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