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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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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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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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82 |
国药准字H2004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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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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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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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轻微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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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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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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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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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以免诱发耐药菌或真菌感染;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开启使用后要避免药液和滴头受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