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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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油。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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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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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803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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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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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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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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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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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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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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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肘服用滋补性中成药。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修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