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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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大蒜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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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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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12粒*2板 |
75mg(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大蒜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 性状 | 本品为微囊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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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国药准字H15021356 |
| 作用与功效 | 抗感染药。本品适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 |
本品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肺炎球菌肺炎,小儿大肠杆菌肠炎,脑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40mg(一次2粒),一日4次。2.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本品几乎无不良反应。2.本品服用后可引起轻微嗳气,但停药后即可消失。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1.据文献报道,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2.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的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
| 注意事项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考来烯胺(消胆胺)合用时,可使头孢氨苄的平均血药浓度降低。2.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肾排泄,也有报告认为丙磺舒可增加本品在胆汁中的排泄。3.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4.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它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5.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