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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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酚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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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定喘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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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芬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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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片 |
10ml*6支 |
| 剂型 | 片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和咖啡因32.5毫克。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水,乙醇,矫味剂(甜菊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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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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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78 |
国药准字Z2001013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由于它能够收缩脑血管,减轻其搏动的幅度,故与解热镇痛药配伍能增强镇痛效果。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7.服用本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4.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