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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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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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定喘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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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4g |
10ml*6支 |
| 剂型 | 气雾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水,乙醇,矫味剂(甜菊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由厂家根据具体剂型决定),倒置,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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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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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333 |
国药准字Z2001013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症状的呼吸道疾病。 |
清热化痰,宣肺定喘。用于小儿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轻症,中医辨证属肺热咳喘者。症见:咳喘哮鸣,痰稠难咯,发热或不发热,小便黄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赤,苔黄。 |
| 用法用量 | 1.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2.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 禁忌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选择性β2 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 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2.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
偶见服用后出现轻微恶心症状。 |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2.并用茶碱类药时,可增加松弛支气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