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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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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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梨止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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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12片*2板 |
每支装10ml |
| 剂型 | 片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百合流浸膏、北沙参流浸膏、薄荷脑、桔梗流浸膏、莱阳梨清膏、麻黄提取液、杏仁水、远志流浸膏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口含片,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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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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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20 |
国药准字Z37021093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及疱疹性口腔炎。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急、慢性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1.成人: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2.儿童: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3.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