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对比莱阳梨止咳口服液

3图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莱阳梨止咳口服液 莱阳梨止咳口服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合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百合流浸膏、北沙参流浸膏、薄荷脑、桔梗流浸膏、莱阳梨清膏、麻黄提取液、杏仁水、远志流浸膏

性状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141

国药准字Z37021093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急、慢性气管炎。

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成人: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老年人用药: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儿童: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长期治疗一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肝功能损害患者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肾功能损害患者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不良反应

不良事件依照发生的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发生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O),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案报道。非常常见、常见者通常由临床试验数据得到。罕见和非常罕见不良事件通常为自发性资料。 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代谢及营养 罕见:低钾血症 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神经系统 常见:震颤、头痛 非常罕见:亢进 心血管系统 常见:心动过速 不常见:心悸 非常罕见: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 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或对于那些对-肾上腺素激动剂易感的病人,外周小动脉的扩张会引起血压的略微降低;这可能 会引起代偿性心输出量增加,一些病人会发生心动过速。 罕见:外周血管舒张 呼吸系统,胸部,纵隔 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 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加重。应立即改用替代治疗或用其他速效吸入型支 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对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哮喘患者使用后如症状未缓解,及时就医;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避免儿童接触。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通常情况下,不能将沙丁胺醇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合用。与其它拟交感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过度的拟交感作用的产生。动物研究表明,大量的沙丁胺醇可与丙咪嗪、利眠宁和氯丙嗪产生相互作用,但对于人类的实际意义还有待确立。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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