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对比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3图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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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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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类型

非处方药

OTC乙类

品牌

规格

100ml:240g

剂型

糖浆剂

主要成分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红色黏稠液体;有调味剂的芳香味。

生产企业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940

国药准字H37023655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晡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晡乳期妇女慎用。7.胆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箱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 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増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 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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