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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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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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旭(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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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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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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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79 |
国药准字H20030439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 不良反应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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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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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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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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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不可同用。2.本品不得与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物以及磺胺嘧啶、呋喃妥因等并用。3.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的抑制作用。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