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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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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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旭(肌苷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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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330mg、维生素C 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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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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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碳酸氢钠、甘露醇、甘氨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62 |
国药准字H20030439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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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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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50公斤(约15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须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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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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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