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症,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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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化学名称:(±)-N-甲基-γ-[4-(三氟甲基)-苯氧基]-苯 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8F3NO·HCl分子量:345.79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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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H.Lundbeck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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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8 |
注册证号H2015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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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症,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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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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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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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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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症,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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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6. 避免与CYP2D6抑制剂合用;7. 避免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合用;8.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合用;9. 避免与酒精同服;10. 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