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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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磺胺嘧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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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翘解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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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品牌 | ||
| 规格 | 0.5g |
每片0.3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嘧啶。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176 |
国药准字Z3702024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1.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但由于目前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故仅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2.磺胺嘧啶(不包括该类药与甲氧苄啶的复方制剂)的适应症为:|(1)敏感脑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治疗和预防。|(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肤软组织等感染。|(3)星形奴卡菌病。|(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5)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6)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涵体结膜炎的次选药物。 |
本品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 用法用量 | 1.口服给药。|2.成人常用量:|(1)治疗一般感染:一次1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一次1g,一日2次,疗程2日。|3.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常用量:|(1)治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30mg/kg,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总量不超过2g)。|(2)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每日0.5g,疗程2~3日。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小于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 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 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 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
孕妇忌用。 |
| 儿童用药 |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 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可增加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 个月以下婴儿属禁忌。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 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 弊后决定。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停药。 |
主要有发汗,解热,抗病原微生物,抗炎,镇痛,抗过敏,增强免疫功能等作用。1.发汗:银翘散口服能促进大鼠足跖部汗液分泌,其最小有效浓度为0.267g/kg,生物相应体存量的效应消除半衰期为3.90小时,作用周期为23.71小时,达峰时间为2.21小时。2.解热:银翘散煎剂对二联菌苗、五联疫苗所致家兔发热模型,按人用量15、30、40倍剂量一次灌服,解热作用显著,与复方阿司匹林组(0.2mg/kg)比较无显著性差异。银翘散拆方后的解热作用远不及全方(2-3)。银翘散煎剂、片剂、袋泡剂对啤酒酵母、2,4-二硝基苯酚所致大鼠发热模型,按成人用量40倍,或20g/kg灌服.皆有明显的解热作用。大鼠口服银翘解毒片 5g/kg,对静脉注射三联菌苗所致发热,亦有明显的解热作用,作用时间持续8小时以上。但也有报道,银翘解毒丸按2.5g/kg灌服,对三联菌苗致热家兔无明显解热作用。电生理研究表明,银翘散解热作用机制并不全同于解热镇痛药,本方可解除致热原对热敏神经元的抑制,使之恢复正常,同时抑制冷敏神经元发放冲动,降低机体产热水平,从而达到解表散热的效果。银翘散能直接作用于正常大鼠PO/AH热敏神经元,使其放电频率升高,从而使正常动物体温下降,揭示本方为一中枢性解热药。3.抗病原微生物:银翘散全方及其单味药在体外,对多种细菌及病毒均有抑制作用(8-10)。但银翘解毒片口服给药,对给予致死量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的小鼠,无明显保护作用。腹腔给予银翘解毒片,对感染甲型流感病毒粤防72-243株大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口服给药无效。4.抗炎:银翘散对动物实验性炎症有明显抑制作用,对大鼠蛋清性足肿胀抑制作用较好,对组织胺所致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亢进的抑制作用亦佳,但对二甲苯和5-HT所致小鼠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高均无明显影响。其对炎症介质5-HT和前列腺素的对抗作用不明显或较强。以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为指标,测得银翘散口服给药最低抗炎剂量为1.5g/kg,药效半衰期为4.53小时,作用持续时间为16.23小时,达峰时间为2.31小时。5.镇痛:小鼠热板法和醋酸扭体法表明,银翘解毒片有一定的镇痛作用。6.抗过敏:银翘散袋泡剂 10g/kg灌服,对天花粉所致大鼠、小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不仅能明显减轻天花粉引起小鼠迟发型超敏反应的强度,还能降低过敏性休克动物的死亡数。其煎剂、片剂、袋泡剂均能抑制二硝基氯苯引起小鼠耳部皮肤迟发型超敏反应。7.增强免疫功能:银翘散对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8.其它:银翘散煎剂对动物肠蠕动亢进有明显抑制作用,其灌胃给药的最低有效剂量为0.213g/kg,药效半衰期为4.25小时,作用持续时间为27.18小时,达峰时间为1.54小时。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7.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现结晶尿机会增多,故一般不推荐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疗。|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4.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与避孕药(口服含雌激素者)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时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12.因本品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药物的杀菌作用,最好避免与此类药物同时应用。|13.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