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香精、防腐剂(山梨酸)。 |
葡萄糖 |
|
生产企业 |
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366 |
国药准字H450214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16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或与食物调和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出现烦躁、疲倦以及食欲缺乏等。偶见皮肤潮红、瘙痒。尿液可能呈黄色。 |
|
禁忌 |
|
|
|
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维生素缺乏症患者的营养及能量补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