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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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环喷托酯。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 1-(4-氨基-6,7-二甲氧基-2-喹唑啉基)-4-(四氢呋喃-2-甲酰)哌嗪盐酸盐二水合物分子量:C19H25N5O4·HCl·2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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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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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66 |
国药准字H200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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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
1.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2.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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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2、儿童:眼中滴入1-2滴本品,必要时可在5-10分钟后再滴一次。 3、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吸收,滴入后按压泪囊2-3分钟。 |
口服。一日一次,首次睡前服用。开始剂量1mg,停药后需重新开始治疗者,亦必须从1mg 开始渐增剂量。 高血压:常用剂量为一日1~10mg,最大剂量为一日20mg。剂量逐渐增加直到出现满意的疗效。 良性前列腺增生:一日一次,每次2mg,每晚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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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或窄角患者禁用。 |
全身反应:胸痛、面部水肿、发烧、腹痛、颈痛、肩痛;心血管系统:心律失常、血管舒张;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口干、消化不良、肠胃气胀、呕吐;代谢/营养障碍:痛风;肌肉与骨骼系统:关节痛、关节炎、关节病、肌痛;神经系统:焦虑、失眠;呼吸系统:支气管炎、感冒症状、鼻出血、流感症状、咳嗽加重、咽炎、鼻炎;皮肤及其附件:瘙痒、皮疹、出汗;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耳鸣;泌尿生殖系统:尿频、尿失禁(主要在绝经后妇女中见到)、尿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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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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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散瞳和睫状肌麻痹。 |
1.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2.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同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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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能会出现头晕、恶心、口干、眼内压升高、烧灼感、异物感、视物模糊、畏光、结膜轻度充血、分泌物稍增多、结膜炎、睑结膜炎、点状角膜炎、虹膜粘连及抗胆碱药的一些不良反应(如,皮疹、嗜睡、心动过速、体温过高、血管舒张、尿潴留、胃肠蠕动减慢、咽、气管、鼻通道、唾液腺及汗腺分泌减少等,极少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昏迷、骨髓麻痹和死亡)。 2、极少数用药者通常是儿童可能会出现精神方面的反应和行为障碍,这种障碍包括:共济失调、语无伦次、坐立不安、幻觉、功能亢进、癫痫、时间和地点定向力障碍和不能识别人。 3、本品的不良反应与其他抗胆碱药类,但上述中枢神经系统的异常反应相对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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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眼局部给药,不得注射使用。 2、对于可能遇到的老年患者或其他眼内压升高患者,散瞳和睫状肌麻痹药物应当谨慎使用。 3、环喷托酯可对具有直接或间接胆碱能作用的缩瞳剂(例如卡巴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产生拮抗或逆反作用。 4、为避免急性闭角型青光眼风险,使用本品前应当估计前房角深度。 5、前列腺肥大和老年性痴呆患者应谨慎用药(主要指长期用药)。 6、早产儿和婴幼儿全身吸收后尤其容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肺副作用;因此该年龄群体用药浓度更低。本品浓度不适合婴幼儿使用。已有报道显示,婴儿、幼龄儿童以及浅肤色、唐氏综合症、痉挛性麻痹、大脑损伤或痉挛风险增加的儿童对环喷托酯的易感性增加,此类患者使用环喷托酯应当十分谨慎。出生后前3个月的婴儿在缺乏适当医疗监护下长期使用环喷托酯滴眼液可导致弱视患病风险增加。 7、散瞳时请勿驾驶或从事危险作业。散瞳时部分患者对光敏感,亮光照射下请注意保护眼睛。 8、父母不得采取经口途径将本品给予孩子,且在给药后应当洗手并清洗孩子的双手。 9、为避免瓶口或溶液出现任何污染,请注意不要接触滴药头。 10、本品含有苯扎氯铵,一种可引起眼刺激并且已知可使软性接触镜褪色的防腐剂。因此滴药前应当取出接触镜,并且至少15分钟内不得重新配戴。 11、使用滴眼液后,采取下列措施可减少全身吸收: (1)闭眼2分钟。 (2)以指压迫闭合泪管2分钟。 12、本品药瓶首次开封后28天后不应再使用。 |
1. 服用前应咨询医生;2. 避免与酒精同服;3. 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4. 可能引起头晕,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 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糖尿病患者需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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