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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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维生素C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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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痛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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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0mg*100粒 |
0.5g*10s*3板 |
| 剂型 | 丸剂(糖丸)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50毫克。辅料为砂糖,滑石粉,川蜡,桃胶,色素(柠檬黄)。 |
三七、川芎、延胡索、羌活、白芍、威灵仙、葛根。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536 |
国药准字Z20060189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两周为1疗程。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