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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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利培酮。 |
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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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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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22 |
国药准字J2004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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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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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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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过敏者。 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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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只观察到一些间接的催乳素及中枢神经系统介导的效应。在所有研究中均未发现本品有致畸作用。 在妊娠末3个月内,暴露于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儿,在出生后有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戒断症状的风险,严重程度可能不同。这些症状包括激越、张力亢进、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性窘迫和进食障碍。 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 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和 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同时,人体试验也已证明本品会经母乳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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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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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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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