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肟胶囊对比利巴韦林喷剂

1图 头孢克肟胶囊

头孢克肟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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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头孢克肟胶囊 头孢克肟胶囊 利巴韦林喷剂 利巴韦林喷剂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诺复新

京卫药业

规格

0.1g*12粒

16g

剂型

胶囊剂

喷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肟。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性状

本品内容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生产企业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689

国药准字H20093066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副鼻窦炎。

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

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 、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性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息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索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侯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它不良反应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 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 由于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母乳呼吸道病毒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儿童用药

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高龄患者慎用。

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本品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用斑氏(Benedict)试剂、费林氏(Fehling)试剂、尿糖试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假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6.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7.其他在幼小的大白鼠实验中,口服1000mg/kg以上时,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1. 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2. 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恶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的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 J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Prochlorperazine),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streptozocin)等抗肿瘤药以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3.棒酸可增加本品对某些因产生B内酰胺酶而对之耐药的革兰氏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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