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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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中含磺胺甲噁唑(C10H11N3O3S)应为0.360-0.440g,含甲氧苄啶(C14H18N4O3)应为72.0-88.0mg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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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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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1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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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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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唑18.75~25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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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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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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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伤寒、其他沙门菌感染、布氏杆菌病、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肺炎、中耳炎、流行性出血热、鼠疫、斑疹伤寒、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和扁桃体炎、葡萄球菌皮肤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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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是磺胺甲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本品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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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