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淋巴结炎、结核性骨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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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吡嗪甲酰胺,其分子式:C5H5N3O,分子量:123.12。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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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省台山市新宁制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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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15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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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淋巴结炎、结核性骨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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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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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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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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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淋巴结炎、结核性骨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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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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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