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眩晕头痛、肢体麻木、神经衰弱、失眠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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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天麻、川牛膝、黄芪、穿山龙、红花、人参。辅料为:蔗糖、白酒。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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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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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287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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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眩晕头痛、肢体麻木、神经衰弱、失眠健忘。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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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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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忌服; 2.儿童禁用。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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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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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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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眩晕头痛、肢体麻木、神经衰弱、失眠健忘。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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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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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5.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