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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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炒)、大枣、山楂、麦芽(炒)。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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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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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81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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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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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服。三岁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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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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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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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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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不消、大便不畅。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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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