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干燥、瘙痒、脱屑、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屏障功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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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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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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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2042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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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干燥、瘙痒、脱屑、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屏障功能受损。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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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遵照医嘱,一般,一日敷用2-3次,每次敷用间隔相等,轻轻按摩以使皮肤吸收。II度烧伤和其它皮肤创伤: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在清洁创伤后,于创伤表面敷上一厚层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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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反应。2.出血性伤口。3.被感染的伤口。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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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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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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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干燥、瘙痒、脱屑、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屏障功能受损。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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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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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若发生由烧伤引起的水疱,大面积烧伤或较深或面积较大的伤口,在敷用本品之前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本品不能作为防晒霜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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