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硬变、对改善肝功能异常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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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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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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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582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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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硬变、对改善肝功能异常有较好的效果。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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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滴丸剂,5粒/次,每日3次,必要时6~10粒/次,每日3次,3月,ALT正常后改为5粒/次,每日3次,连服3月。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连用3~6个月。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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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硬化者禁用。慢性活动性肝炎者慎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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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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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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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硬变、对改善肝功能异常有较好的效果。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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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我国创制的一种治疗肝炎的降酶药物,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因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所致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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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