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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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三磷酸胞苷二钠。胞嘧啶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分子式:C9H14N3Na2O14P3。分子量:527.14。 |
本品主要成份瑞戈非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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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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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05 |
国药准字h2017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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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1.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以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肠癌(mCRC)患者。 2.既往接受过甲磺酸伊马替尼及苹果酸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无法手术切除或转移性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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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 |
推荐剂量为160mg(4片,每片含40mg瑞戈非尼),每天1次,于每一疗程的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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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皮疹、腹泻、高血压、疲劳、食欲减退、手足皮肤反应、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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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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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1.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以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VEGF治疗、抗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肠癌(mCRC)患者。 2.既往接受过甲磺酸伊马替尼及苹果酸舒尼替尼治疗的局部晚期的、无法手术切除或转移性的胃肠道间质瘤(GIST)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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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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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妊娠期妇女禁用;2. 哺乳期妇女禁用;3.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4. 出血风险增加的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6. 避免与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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