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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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三磷酸胞苷二钠。胞嘧啶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分子式:C9H14N3Na2O14P3。分子量:527.14。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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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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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05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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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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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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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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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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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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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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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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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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