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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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的盐酸盐。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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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诺德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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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6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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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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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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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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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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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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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吕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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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