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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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的盐酸盐。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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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诺德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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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66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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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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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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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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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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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痉挛、胆绞痛、肾绞痛、胆道蛔虫症、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胆囊炎。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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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吕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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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