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咽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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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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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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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39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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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咽炎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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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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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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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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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咽炎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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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2.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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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它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它药物过敏。如果本品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要加以注意,因为文献清楚地报道在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如果发生对头孢克洛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如果有必要,应采用急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注射抗组胺剂及肾上腺素、气管插管等。对于以往有某种类型过敏(尤其对药物)的病人,应慎用抗生素(包括头孢克洛)。2.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重度肾功 |
1.忌食辛辣、油腻、海鲜等食品。 2.本品含制草乌,不可久服。 3.本品含有醋乳香、醋没药、胃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