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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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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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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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179 |
国药准字Z1302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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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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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见【药物相互作用】)。2.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本品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品不应在就寝时和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映的危险(见【注意事项】)。3.如食物中摄入不足,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补充钙和维生素D(见[注意事项])。4.老年患者或伴有轻至中度肾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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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食道动力障碍,如食道迟缓不能,食道狭窄者禁用,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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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使用。儿童用药:长期用药可能影响骨代谢,应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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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髋部骨折,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男性骨质疏松症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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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2.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3.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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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2.与桔子汁和咖啡同时服用会显著影响本品的吸收。3.在服用本品前后30分钟内不宜饮用牛奶、奶制品和含较高钙的饮料。服药后即卧床有可能引起食道刺激或溃疡性食管炎。4.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炎、食道不适、十二指肠炎、溃疡病患者慎用。婴幼儿、青少年慎用。5.轻、中度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6.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纠正钙代谢和矿物质代谢紊乱、维生素D缺乏和低钙血症。补钙剂、抗酸剂和一些口服药剂很可能妨碍本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