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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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奈福泮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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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维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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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12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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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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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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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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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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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癌症痛,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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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2)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3)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4)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5)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6)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7)无耐受和依赖性。2.毒理作用: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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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