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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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去氧氟尿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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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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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46 |
国药准字H2002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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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鼻咽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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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 1.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 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 |
口服,一天总量4-6粒(0.8-1.2g),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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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3、肝脏:偶见GOT、GPT、ALP、BIL等升高。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尿、尿频等症状。5、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思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6、皮肤:偶有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升高)等症状。8、过敏症:偶有出现皮疹,罕见光过敏、湿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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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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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鼻咽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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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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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并发感染的患者5、心脏疾患或有既往史的患者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7、儿童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二、一般注意事项:1、可能会引起骨髓机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因此需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肾功能检查),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发现异常时减量、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2、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和脱水,密切注意病人的状况。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泻和其他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当发生脱水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治疗,如补液治疗。3、充分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及恶化。4、儿童用药时,要特别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慎重用药。5、儿童及生育年龄患者用药时,需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三、其他:1、有报导在国外静脉用药时,引起胸痛、心电图异常(ST段上升,T波倒置等)现象。2、有报导对狗大量(10MG / KG以上)经口投入去氧氟尿苷时,脑实质内出现异常病变,脑脊髓出现小出血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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