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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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芐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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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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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46 |
国药准字H200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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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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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 1.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 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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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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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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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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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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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3.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需注意;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需注意监测;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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