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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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B亚单位菌体霍乱菌苗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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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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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2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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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霍乱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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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供口服用。 初次免疫者须服本品三次,分别于0、7、28天口服,每次一粒。 接受过本品免疫的人员,可视疫情于流行季节前加强一次,方法、剂量同上。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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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发热、严重高血压,心、肝、肾脏病、艾滋病及活动性结核。孕妇及2岁以下婴幼儿。对本制剂过敏或服后发现不良反应者,停止服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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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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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霍乱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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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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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为取得更好效果应于餐后2小时服苗,服苗后1小时勿进食。服苗后2天内忌食生冷、油腻、酸辣食品。本品忌冻结,在低温冻结后不能使用。胶囊经密封处理,裂开后不能使用。过期失效,出现异味后不能使用。任何急性感染或发热性疾病都需推迟口服本品,除非医生认为不服用会导致更大的危险。由于肠溶胶囊质地较脆,取用时请从铝箔无字面沿椭圆形边缘轻启,将胶囊取出,谨防胶囊破损。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