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道出血,内痔,脑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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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乙酰氨乙酸乙二氨。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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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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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0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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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道出血,内痔,脑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癌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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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常用量每次0.6g或遵医嘱,每日最高限量为1.2g。凡遇急救性情况,第一次可大剂量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请使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注射液或注射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同时应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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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含本品药物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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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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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道出血,内痔,脑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癌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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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抑制纤溶酶原激活物,使纤溶酶原不能激活为纤溶酶,从而抑制纤维蛋白的溶解,产生止血作用。(2)促进血小板释放活性物质,增强血小板的聚集性和粘附性,缩短凝血时间,产生止血作用。(3)增强毛细血管的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从而减少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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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2、同时使用其他药物,请告知医生;3、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4、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封口松动、药液混浊、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药液中有异物等,切勿使用;5、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且勿再储存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