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维生素C,辅料为盐酸半胱氨酸、亚硫酸氢钠或焦亚硫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515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一次0..~1.0g(0.5支~1支),或遵医嘱。临用时宜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 2.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本品与氨茶碱、博来霉素、头孢唑林、头孢匹林、结合雌激素、右旋糖酐、多沙普仑、红霉素、甲氧西林、青霉素G、维生素K、法华林、重碳酸钠配伍禁忌。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应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保持血管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维持免疫功能,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