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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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断血流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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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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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21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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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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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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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栓病患者﹑心肝肾疾患者﹑异常性生殖器出血患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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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应不使用此药,用药中妊娠者应终止妊娠,理论上本品对女性胎儿可能有雄激素效应,哺乳期妇女不能服用。儿童用药: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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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性子宫出血,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消化道出血,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肌瘤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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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为促性腺激素抑制药,可以抑制垂体-卵巢轴。由于抑制了垂体促性腺激素,故促卵泡激素(FSH)和促黄体生成激素(LH)的释放均减少。2.能直接抑制卵巢的甾体激素的生成,作用于子宫内膜细胞的雌激素受体部位,有抑制雌激素的效能,使子宫正常的和异常的内膜萎缩和不活动,导致不排卵及闭经,可持续达6~8个月之久。3.治疗纤维性乳腺病,可使结节消失,减轻疼痛和触痛,可能发生月经失调或闭经。4.治疗遗传性血管性水肿时,增加血清的C1脂酶抑制物的水平,导致补体系统的C4血清内的浓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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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癫痫﹑偏头痛﹑糖尿病患者慎用。2.治疗期间注意肝功能检查。男性用药时,需检查精液量﹑粘度﹑精子数和活动力,每3~4月检查一次,特别是青年患者。3.女性开始时,应采取工具避孕,防止妊娠;一旦发生妊娠,立即停药并终止妊娠。4.服药期间对一些诊断性实验有影响。如糖耐量试验﹑甲状腺功能试验﹑血清总T4可降低而血清T3则可增加。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有无心脏功能损害﹑肾脏功能损害﹑生殖器官出血及肝脏功能损害,对男性应注意睾丸大小。6.出现男性化症状,应停止治疗。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