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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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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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霉素钙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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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0.1g(10万单位)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本品主要成份磷霉素钙。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H2000382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口服适用于对磷霉素敏感的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肠道感染:细菌性肠炎﹑菌痢。|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道炎。|3.皮肤科及软组织感染:疖痈﹑炭疽﹑汗腺炎﹑淋巴结炎﹑毛囊炎。|4.呼吸道感染:鼻咽炎﹑扁桃体炎﹑气管炎﹑早期慢性支气管炎。|5.眼科:麦粒肿﹑泪囊炎。6.妇科:阴道炎﹑子宫颈炎﹑子宫内膜炎。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本品口服。成人每日10~20粒;小儿每日按体重一次.0~100mg/kg,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本品主要为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纳减退﹑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等。|2.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偶可发生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未见肾﹑血液系统等的毒性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铜绿假单细胞、肺炎克雷伯菌和气产肠杆菌等,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滞而导致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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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β-内酰胺类联合应用对金葡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铜绿假单胞菌具协同作用。|2.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3.与其他抗生素间不存在交叉耐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