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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霉素钙胶囊

磷霉素钙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泪囊炎,肾盂肾炎,阴道炎,肠炎,细菌性痢疾,炭疽,痈,疖,前列腺炎,膀胱炎,慢性支气管炎,子宫内膜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毛囊炎,宫颈炎,咽炎,肾炎,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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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霉素钙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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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磷霉素钙胶囊
磷霉素钙胶囊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磷霉素钙。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823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泪囊炎,肾盂肾炎,阴道炎,肠炎,细菌性痢疾,炭疽,痈,疖,前列腺炎,膀胱炎,慢性支气管炎,子宫内膜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毛囊炎,宫颈炎,咽炎,肾炎,囊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成人每日10~20粒;小儿每日按体重一次.0~100mg/kg,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泪囊炎,肾盂肾炎,阴道炎,肠炎,细菌性痢疾,炭疽,痈,疖,前列腺炎,膀胱炎,慢性支气管炎,子宫内膜炎,淋巴结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毛囊炎,宫颈炎,咽炎,肾炎,囊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谱包括金葡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沙雷菌属、志贺菌属、铜绿假单细胞、肺炎克雷伯菌和气产肠杆菌等,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早期合成,使细菌的细胞壁合成受到阻滞而导致其死亡。

注意事项

1.与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联用时常呈协同作用,并可减少或延迟细菌耐药性的产生。2.磷霉素在体外对二磷酸腺苷(ADP)介导的血小板凝集有抑制作用,剂量加大时更为显著,但临床应用中尚未见引起出血的报道。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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