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腹型偏头痛综合征,巴贝虫病,梨浆虫病,亚急性甲状腺炎,肉芽肿性甲状腺炎,巨细胞性甲状腺炎,瘿痈,痛经,运动创伤,关节炎,偏头痛,软组织损伤,创伤,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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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柿蒂、大黄、冰片、芒硝、田螺壳(炒)、橄榄核(炒炭)。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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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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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20 |
国药准字Z37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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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腹型偏头痛综合征,巴贝虫病,梨浆虫病,亚急性甲状腺炎,肉芽肿性甲状腺炎,巨细胞性甲状腺炎,瘿痈,痛经,运动创伤,关节炎,偏头痛,软组织损伤,创伤,头痛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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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3)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3次,使用前可以花椒水或温开水坐浴,七天为一疗程或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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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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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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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腹型偏头痛综合征,巴贝虫病,梨浆虫病,亚急性甲状腺炎,肉芽肿性甲状腺炎,巨细胞性甲状腺炎,瘿痈,痛经,运动创伤,关节炎,偏头痛,软组织损伤,创伤,头痛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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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2mg/kg;小鼠经口LD50为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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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4.下列情况应慎用、(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