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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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成份:促皮质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甲氧那明12.5mg、氨茶碱25mg、那可丁7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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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生物化学制药厂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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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16 |
国药准字H1098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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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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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5单位(1支),一日2次。2、?静脉滴注,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应用。一次12.5~25单位,一日25~50单位。3、?促皮质素兴奋试验: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质素20~25单位,静脉持续滴注8小时,滴注前后采血测血浆皮质醇,观察其变化,或留滴注促皮质素日尿液测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类固醇,与前一日对照值相比较。 |
15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每天三次,每次二粒,饭后服用。8~15岁,每天三次,每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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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口干、嗜睡、心悸,但都能耐受,停药后自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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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至今仍未制订安全有效的应用标准,长期使用部分儿童生长停滞。老人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未满8岁儿童及婴幼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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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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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促皮质素能刺激肾上腺皮质,使其增生、重量增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多,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皮质醇)。盐皮质激素(醛固酮)在用药初期有所增加,继续用药即不再增加。肾上腺雄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也增多。 |
1.药理作用:本复方含盐酸甲氧那明为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可松弛支气管平滑肌;那可丁为外周性止咳药;氨茶碱亦可松弛支气管平滑肌,还可减轻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马来酸氯苯那敏为H1受体阻断药,可对抗组胺H1型效应。 2.毒理研究: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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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粉针剂使用时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钠中静脉点滴。2.由于促皮质素能使肾上腺皮质增生,因此促皮质素的停药较糖皮质类固醇容易,但应用促皮质素时皮质醇的负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能力降低,促皮质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因而停药时也应逐渐减量。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化脓性或霉菌感染、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慢性阻塞性肺病、肝病、青光眼、排尿困难者及高龄者需遵医嘱服用。 3.服药后出现皮疹、皮肤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或服药数次后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服药并去医院复诊。 4.小儿用药需在家长监督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