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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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成份:促皮质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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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生物化学制药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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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216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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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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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5单位(1支),一日2次。2、?静脉滴注,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应用。一次12.5~25单位,一日25~50单位。3、?促皮质素兴奋试验: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注射用促皮质素20~25单位,静脉持续滴注8小时,滴注前后采血测血浆皮质醇,观察其变化,或留滴注促皮质素日尿液测尿游离皮质醇或17-羟皮质类固醇,与前一日对照值相比较。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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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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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至今仍未制订安全有效的应用标准,长期使用部分儿童生长停滞。老人用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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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夏季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寻常狼疮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暗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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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促皮质素能刺激肾上腺皮质,使其增生、重量增加,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和分泌增多,主要为糖皮质激素(皮质醇)。盐皮质激素(醛固酮)在用药初期有所增加,继续用药即不再增加。肾上腺雄激素的合成和分泌也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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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粉针剂使用时不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也不宜加入氯化钠中静脉点滴。2.由于促皮质素能使肾上腺皮质增生,因此促皮质素的停药较糖皮质类固醇容易,但应用促皮质素时皮质醇的负反馈作用,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对应激的反应能力降低,促皮质素突然撤除可引起垂体功能减退,因而停药时也应逐渐减量。3.有下列情况应慎用: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化脓性或霉菌感染、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病及心力衰竭患者等。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药;4.不宜与抗凝血药物同时服用;5.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