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克罗恩病关节炎,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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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60mg。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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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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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1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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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克罗恩病关节炎,关节周围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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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适应症的①及②时: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2.适应症③时: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一日最多180mg(3片)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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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5.对本品过敏者;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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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2.因动物实验(大鼠)有延迟分娩及有胎仔动脉导管狭窄的报告,妊娠晚期妇女禁用。 3.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大鼠实验报告本品能泌入乳汁)。儿童用药:尚未确立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婴儿﹑乳儿﹑幼儿或儿童用药的安全性。老人用药:高龄者易出现不良反应,故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参照【注意事项】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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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克罗恩病关节炎,关节周围炎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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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生成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而发挥作用。药理作用:据国外文献报道:1、镇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症足加压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10~20倍。(2)在大鼠热炎症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ID50值为0.7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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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